六旬大爺陳某平時開火三輪接送孫兒上下學,附近居民為圖方便也讓他幫著接送娃娃。陳某將自己的火三輪加了棚子和長凳,以便接送,每次五六個人不等,有時拉十五六個。有一次,他拉了16個小學生,在行車途中被交警擋獲。
崇州法院審理認為,陳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和校車管理規(guī)定,駕駛未依法登記且禁止載人的貨運機動三輪車從事非法校車運輸,且搭載人數(shù)嚴重超過一般小型車輛的核定載員數(sh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危險駕駛罪。近日,崇州法院判決陳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