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過程中,孫家人先后將兩筆錢轉(zhuǎn)到綁架者指定的中國銀行賬戶里,一共170萬人民幣(約34萬加元)。這是警方提供的策略,讓他們不要急著把錢都打過去,盡量拖延時間,為警方鎖定他們提供條件。
孫家人只能選擇相信警察,他們跟對方說籌錢需要時間,要分幾筆錢打,男子急了,“半小時之內(nèi)如果不給我打二百五(十萬),我就割他一個手指頭。”
這幾乎是孫家人做不到的事,但與可能發(fā)生的慘狀不同的是:半小時過了,孫家人沒收到綁架者宣稱的“兒子斷指的照片”。
相反,說著中國話的綁架者,氣勢有了急轉(zhuǎn)直下的變化。
“……你覺得有問題嗎?”
“你給我個時間。”
“能做到嗎?”
贖金的數(shù)字,從七百萬變成了一百萬也要。
孫家人開始懷疑,孫蒼要求對方,匯款之前要先和兒子再次通話,聽聽他的聲音。
幾經(jīng)交涉,對方終于同意。電話里馬上出現(xiàn)了一位年輕男子的聲音:“爸爸救救我,你把錢打給他吧。”仍然只是一句話,手機(jī)隨即被搶走。
孫蒼對兒子的聲音熟悉極了,他確定那不是孫鵬。“你讓他說出他姐姐的生日。”
“這是你們的暗號,我才不會上當(dāng)。”電話那端傳來憤怒的聲音。
“那你讓他說出我的生日也成。”孫蒼步步緊逼。
這個時候,綁架者不再是命令與壓迫式的恐嚇,孫蒼也不再是唯唯諾諾的恐懼,索要贖金的通話演變成一場理論。
綁架者甚至說出了“道德”,“我有我的道德原則,你有你的道德原則,我只要錢,我不是要人命……”
最后,對方給了孫蒼一個新的銀行賬戶,又撂下一句狠話“不打錢就要你兒子的命”,掛斷了電話。
但孫蒼并沒有記下這個銀行賬號。如果說之前,因?yàn)槌掷m(xù)給對方打錢而使他們獲得了短暫的安全感,但之后一次次試圖聽兒子聲音的嘗試都受挫,一種黑洞般的恐懼開始吞噬他。他有種不好的預(yù)感——兒子可能已經(jīng)被“撕票”了。
同時還有一線生機(jī):孫家人把與綁架者的通話錄音發(fā)給了在加拿大的孫鵬女友楊青青,她立即認(rèn)出了張?zhí)煲坏穆曇簟?/span>
五萬人民幣
孫蒼猜得沒錯,那時孫鵬已經(jīng)去世了,他的尸體就在那輛白色的賓利車?yán)铩?/span>
家人們對此并不知情,在孫蒼接最后幾個電話時,孫鵬的母親、姐姐、姐夫已經(jīng)在趕往機(jī)場的路上了。
警方在結(jié)案陳詞中顯示,張?zhí)煲蛔苑Q他對孫鵬的死毫不知情。
張?zhí)煲煌ㄟ^律師描述了當(dāng)時的情形:9月27日那天晚上,他短暫離開了囚禁孫鵬的地下室,到28日凌晨再回去時,只見孫鵬躺在地上,被一個綁架者用電擊暈過去了,身上用塑料布蓋著。他注意到,孫鵬已經(jīng)一動不動了——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