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立法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五項規(guī)定從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要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直線延伸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文身服務場所或者開展文身服務活動。同時,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明確了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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