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助理陳舜回應“義務教育是否要拓展到12年”時指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不是指高中也實行義務教育。 國新辦當天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教育部部長助理陳舜介紹《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jīng)費保障機制的通知》的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媒體問及,五中全會也提出要普及高中階段的教育,想問一下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的義務教育要拓展到12年,或者財政對高中階段的教育要加大支出責任? 陳舜回應稱,現(xiàn)在社會上高度關注這個問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是不是高中也實行義務教育?答案是明確的,不是。所謂義務教育,有“義務”兩個字,意味著不僅要普及,還有強制性,也就是義務教育年齡段的孩子必須上學,不上不行,違反了就要負法律責任。 他解釋稱,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指絕大多數(shù)適齡學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國家提供足夠的條件滿足需求,但普及不等同于義務,不帶有強制性。舉個例子,有的孩子到了就業(yè)年齡,他選擇工作,暫時不讀高中了,這不違法。但如果高中階段教育是義務教育,他就不能去工作,就必須來讀書?!捌占啊焙汀傲x務”這兩個概念有很多維度的差異,最大的差異是這一點。在我們國家發(fā)展的現(xiàn)階段,普及普通高中階段教育是一個合適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