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江西考試院與清華大學各定錄取線且互不認可,導致江西考生王希面臨落榜的危險這一事件引起大家的關注。但這并不是個別案例。此前,重慶和北京兩位考生簽約復旦卻未被錄取;四川一考生與上海交通大學簽署了一份“預錄取意向書”,最終也沒被錄取。面對這一系列考生落榜名校的事件,人們不免會問:為什么會發(fā)生?能否避免,以及如何避免?
其實,考生第一志愿落榜是大概率事件,所以很多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采用“沖一沖”“穏一穩(wěn)”“墊一墊”相結合的策略。如果當?shù)貙嵭械氖瞧叫兄驹附M投檔錄取模式,考生可以用多個平行志愿來選擇高校。正是有了多個志愿的“保護”,考生不必時刻擔心落榜問題,從而使考生選擇幾所層次相近及多所心儀高校的愿望成為可能。 所以,上述幾位考生落榜名校被報道,問題不在于落榜,而在于名?!俺兄Z”過,卻最終沒有錄取。 實際上,考生和高校的分歧是在于對“承諾”的理解和兌現(xiàn)上。復旦大學與考生簽的是“復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核心內(nèi)容是“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shù)卣{(diào)檔線者,將擇優(yōu)錄取到上述專業(yè)(類)之一”;上海交通大學給的“預錄取意向書”,承諾的是:“當省級招生辦(考試院)向上海交通大學投檔,我校將保證錄取你為上海交通大學2015級新生”。根據(jù)王希所在的廣豐一中的老師的短信記錄,顯示他曾多次向清華大學江西招生組組長王貴錦老師詢問王希的分數(shù)能否保證一定上清華,王貴錦老師也多次回復“可以”。 從現(xiàn)在的報道來看,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與考生的分歧是對“承諾”的理解,王希面臨落榜清華大學是因為“承諾”的兌現(xiàn)問題。重慶考生落榜復旦大學,是因為復旦文科在渝最低錄取分是671.262116150,她差了0.2分;北京考生落榜,是因為差一分;四川考生落榜,是因為上海交大的最低投檔分比她的分數(shù)高出4分。由于這幾位考生沒有達到高校在當?shù)氐淖畹屯稒n分,所以復旦、上海交大沒有錄取她們。如果從文本內(nèi)容和錄取結果來看,高校確實沒有違反“承諾”。 如果從當時的語境來看,復旦大學是有責任的。一般來說,考生和家長不太懂“承諾”文本內(nèi)容的“玄妙”。“復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和上海交通大學的“預錄取意向書”都要求考生的高考分達到其在當?shù)卣{(diào)檔線,實際上是在規(guī)避高校的責任,讓考生承擔風險。換言之,這樣的“承諾”對考生沒有任何實質(zhì)性的意義。因為,如果有考生分數(shù)達到或超過高校在當?shù)氐奶釞n線,即使這名考生沒有簽協(xié)議,高校也得錄取他(她);如果考生沒達到提檔線,即使簽了這份協(xié)議,高校也沒有責任錄取他(她)。 可惜的是,一般的考生和家長不了解這里的“玄妙”,認為名校能出具蓋有公章的正式協(xié)議,就是誠心想錄取考生,卻不知這是高校圈定高分考生的“技巧”。 高??梢詫@些簽約的邊緣分考生做兩件事情: 第一是錄取前的保護,即使不明確告知錄取的硬性條件,也不要暗示,更不要明確要求考生只填一所學校,畢竟考生可以利用平行志愿的機制性保障。上海交大沒有作此要求,但復旦卻建議考生不要再填報其他任何學校。 第二是錄取時的努力,高校其實是可以通過擴大提檔比例,把簽約考生錄進來的。四川考生距離上海交大的投檔線差4分,有可能即使擴招,也不一定能把她錄進來,所以上海交大是情有可原的;重慶考生只差0.262116150,如果復旦再擴招一點,她是有可能被錄進來的。 在高校錄取考生時,當?shù)乜荚囋海ɑ蛘猩k)一般會向高校進行模擬投檔和正式投檔,前者是測算模擬投檔線,后者是正式接收考生檔案。因為清華大學江西招生組組長王貴錦向廣豐一中的老師確認過王希能上清華,那么清華如果想履行承諾,就應該向江西考試院明確說明模擬投檔線是685分,并在正式投檔時確認收到王希的檔案。實際情況是,清華大學的模擬投檔線是686分,在正式投檔時也沒有向江西考試院提取王希的檔案,卻錄走了另外兩名685分的考生。 上述幾名考生落榜名校的個案,成因都是考生在錄取前是邊緣分,在錄取時高校沒有或沒法通過擴招錄取進來。按理,這些考生在填報志愿階段是知曉自己選報相應高校的風險。所以,如果高校沒有“承諾”過,他們應該不會或不該怪高校。問題是高校“承諾”過,只是讓考生認為高校有“承諾”,結果卻是失望的。 在為這些考生惋惜之后,我們應該思考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上演。悲觀地說,如果還是考后知分填報志愿,如果還是錄取只看高考分數(shù),這些個案還會發(fā)生。高校通過書面、口頭承諾邊緣分考生,實質(zhì)是為了圈住考生,保住或提高其在當?shù)氐匿浫》謹?shù)線。 正如北京大學考試研究院院長秦春華的分析:“在當前以高考成績?yōu)槲ㄒ讳浫∫罁?jù)的情況下,社會對于大學質(zhì)量和聲譽的評價是以高考錄取分數(shù)為標準的。哪所大學的錄取分數(shù)線高,社會就認為這所大學的質(zhì)量高。因此,大學的錄取分數(shù)線是高還是低,就產(chǎn)生了非常重要的社會影響?!奔热簧鐣Ω咝U猩|(zhì)量的評價是見分不見人,既然考生和家長也是根據(jù)高校提檔線和專業(yè)錄取分來評判高校的強弱和專業(yè)的優(yōu)劣,那么高校盡管萬般不愿,也會被裹挾到生源爭奪戰(zhàn)之中。簽約邊緣分考生、北大清華搶狀元等招生亂象,都是植根于此。其實,高校也是現(xiàn)行中國高考招生錄取制度的受害者。 如果我國的招生錄取制度以后實行的是“兩依據(jù),一參考”——以高考成績和學業(yè)水平測試為依據(jù),以綜合素質(zhì)評價為參考——大學能夠按照自身人才培養(yǎng)的需求和特點選拔學生,那么高考分數(shù)在大學招生錄取中的重要性就沒有那么顯著和單一,也就不會成為社會判定大學質(zhì)量和聲譽的標準,大學就沒有足夠的激勵去追逐分數(shù)。唯有如此,這些“簽約考生”落榜名校的事件才不會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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